****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壁街****年违法建设拆除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番禺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番禺钟村钟韦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粤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竞争性磋商】石壁街****年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pdf |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S****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壁街****年违法建设拆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开标时间延后,等具体通知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开标时间延后,等具体通知
原公告开标时间:****-**-** **:**:**,更正为开标时间延后,等具体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过。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番禺钟村钟韦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粤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
广东粤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