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都民俗园*A级旅游景点整改提升零星修缮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就闽都民俗园*A级旅游景点整改提升零星修缮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闽侯新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均作相应修改。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因电子系统推送原因招标人名称无法修改的文件,均视为默认将“闽侯新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