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小时前 | 公 开 人:广东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责任告知函
广州云虹知识产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粤**破申***号裁定受理广东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广东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案号:(****)粤**破**号】。
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贵司作为哲力公司股东,应依法承担如下义务:
*、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离开住所地前**小时内要向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进行报告。
如阁下拒绝向管理人移交哲力公司全部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将直接导致管理人无法清理、核实哲力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现管理人特向阁下释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下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请贵司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五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包括邮件、短信或微信)主动联系管理人,沟通有关移交工作事宜。逾期未联系管理人且未向管理人移交哲力公司相关材料的,视为贵司已了解上述规定,并确认无任何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向管理人移交。
如贵司无哲力公司任何资料向管理人移交,根据破产法及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贵司作为直接责任人将可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函告!
广东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
*、民事裁定书【(****)粤**破申***号】;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案号(****)粤**破**号】
*、接管材料清单
*、管理人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号利通广场**层,莫海媚,***-********,***********;曾依晨,***********;邮箱:*********@gt.cn.com。
接管材料清单
为顺利完成清算工作,以下是清算工作所需要接管、审阅、了解的初步材料清单,如需要,后期我们会提出要求补充其他文件、材料或提出其他问题。请贵司收到本材料清单后,按照清单列表向管理人提供与哲力公司有关的下列文件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A类 公司成立文件 |
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包括出资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
公司组织架构图(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控股、参股、联营),请标明控股、参股关系及持股份额 | |
公司证照(包括批准设立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各类资质证书) | |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 、财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海关报关章 、职能部门章 、各分支机构章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等等) | |
B类 公司内部管理 |
公司账簿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图(包括董事会及成员、监事会及成员、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 | |
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信息 | |
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 |
公司财产清单及财产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房产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 |
C类 公司财务 |
公司银行账户及相关授权密码 |
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清单 | |
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证明材料 | |
公司税务(包括缴税凭证、税务机关催缴税款的文书等) | |
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 | |
D类 公司人事 |
公司社保管理系统授权密码 |
人事档案(公司员工名册及相关劳动合同) | |
E类 公司业务 |
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 |
公司所有文书(包括公司合同及其他往来传真、对账单、月结单等清单) | |
公司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