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检察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食堂管理服务JSZC-******-JSCG-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CG-C****-****
项目名称:扬州市检察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扬州市检察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食堂管理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和网页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磋商、投标、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汝宝 谢雲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