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尚义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尚义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尚义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尚义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尚义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俊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太平街麒麟宾馆巷***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J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尚义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年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年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年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开标截止前*日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要求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二)申请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名 称:尚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尚义县
联系方式:****-*******
名 称:河北俊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太平街麒麟宾馆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