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省 | 宣城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25日
项目编号:XCS-CG-XJ-2024504
中标金额:17.25万元
项目名称:宣城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
联系方式
1895*******
联系人:未*
单位: 宣城市铁路(机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
0563********
联系人:谷*
单位: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0563********
联系人:唐**
单位: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宣城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XJ-*******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盛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兴隆路以西玉荷路以北

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

▲公务用车

哈弗

**** 款哈弗二代大狗 PHEVHi* ***KM 潮

Plus版

*辆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民强、段家顺、唐黛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铁路(机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宣城市铁路(机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主任、谷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铁路(机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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