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宁乡市高铁新城片区开发综合配套金宁大道(玉菁段)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不含辅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新建园林绿化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为负数,请问是否计算有误?
答:无误。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宁乡市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