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强制戒毒所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强制戒毒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标书编号:洛采竞磋-****-***
三、成交简要说明:
本次为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强制戒毒所副食品采购项目。
工期(服务期):一年
四、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黎小敏 丁进 袁明华
七、包号、采购内容、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包号:一个包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强制戒毒所副食品采购。
成交人名称:洛阳喜妹尔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宏进农副产品国际物流中心B区*棚**号
八、成交金额:肆拾捌万元整(¥******.**)
九、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采购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国道与机场路交叉口东***米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
邮 箱:********@***.com
十六、附: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强制戒毒所副食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