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积道山隐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积道山隐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ZJHJ****-F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元) |
技术参数 |
* |
金华积道山隐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项 |
*******元 |
详见招标需求 |
(六)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三。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点**分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四楼开标室三开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不允许分批次转因未遵照文件规定造成其投标文件无法递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金东区金园路和东岩街交叉口农科创大厦C区*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亨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号*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方毅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项目质疑联系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