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亿破管字第*号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江西华亿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华亿木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赣州华亿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亿化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年*月*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华亿木业公司、华亿化工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并由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为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履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分批次进行公示。现华亿木业公司仍涉及拖欠*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事项,金额合计*******元,具体情况详见《江西华亿木业有限公司、赣州华亿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三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进行第三批公示,公示日期至****年*月**日止。
公示期内,职工对于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需提交相关证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如对于管理人的更正不服或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异议期内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公示结果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黄律师,电话:***********,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号嘉福金融中心(一期)*号楼二层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示。
江西华亿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赣州华亿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江西华亿木业有限公司、赣州华亿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三批)》
江西华亿木业有限公司、赣州华亿化工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表(第三批)
序号 |
姓名 |
金额(元) |
类别 |
* |
钟海林 |
*****.** |
经济补偿金(垫付) |
* |
严飞 |
****.** |
经济补偿金(垫付) |
* |
吴波 |
******.** |
劳动报酬(垫付) |
* |
王秋莲 |
******.** |
工资 |
******.** |
经济补偿金 |
||
金额合计(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