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广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发布时间:01月09日
项目编号:GDS-QT-GK-2024010
中标金额:68.61万元
项目名称: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广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1515*******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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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广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QT-GK-*******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广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晓屿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十亩园*号门面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壹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生物反馈仪;

品牌:南京伟思;

规格型号:FM-C***

数量:*

单价:******.**/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幼俊、余艳、董海银、李求亮、章园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邱村镇中心路与新兴街交叉口处、广德市桃州镇绥安路绥安新天地C*号楼*F,联系电话:吴先生***********、何女士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广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德市邱村镇中心路与新兴街交叉口处

联系方式:吴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绥安路绥安新天地C*号楼*F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

名称: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新政务区爱民路

联系方式:****-*******

十、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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