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庐自然资规公告 〔 ***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号令)、《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土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四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 ( 亩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 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庐江县黄山南路以东、洗塘路以南 |
庐江县 LJ****** |
东至: 越城南路红线 |
**.** |
居住用地 |
* *年 |
≤ *.* |
≥ ** % |
≤ ** % |
*** |
**** |
南至: 规划支路红线 | |||||||||||
西至: 黄山南路绿线 | |||||||||||
北至: 洗塘路红线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 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同一企业及其控制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就此作出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 部门 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 一 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三、竞买约定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
四、竞买登记
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 ****年 * 月 ** 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 http://ggzy.hefei.gov.cn/hftd/ 地块咨询电话: 庐江县: 蔡永川 ****-* *******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蔡永川 ****-*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年 ** 月 ** 日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