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溪区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黄塘窑产业园周边配套路网(高溪路东段与S222省道连接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浙江省 | 丽水市 | 莲都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0月12日
预算金额:8133.944954万元
开标时间:2024-10-09
项目名称:高溪区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
联系方式
0578********
联系人:王*
单位: 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高溪区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黄塘窑产业园周边配套路网(高溪路东段与S***省道连接段)

招标序号:LD[****]***

招标单位: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俊/****-*******

中标候选人: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李尚琴                        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大写:贰仟捌佰叁拾壹万零陆佰贰拾肆元整 (¥:********.**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公示时间:********日至********日(不得少于*日)

企业资信:

资信证明对象

荣誉、业绩名称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业绩: 丽水市江滨商务中心地块项目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竣(完)工验收时间:*******

合同金额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业绩:遂昌县后江路路网(后江路网二期工程)

竣(完)工验收时间:*******

合同金额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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