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九江市柴桑区鑫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厂场地平整区石方量处置权拍卖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九江市柴桑区鑫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厂场地平整区石方量处置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九江市柴桑区鑫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厂场地平整区石方量处置权拍卖,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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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自然撤牌。 | ||
项目简介: | 本次拍卖标的为九江市柴桑区鑫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厂场地平整区石方量处置权。石方保有资源量:***.**万吨,评估利用资源量:***.**万吨,可采储量:***.**万吨,工期:*个月(不受任何因素顺延)。(注:标的具体数量以实地现状为准。标的按现状拍卖、按现状整体移交,不称重不计方量,标的实际方量与成交价款不作增减)。 整体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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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均为***秒,加价幅度为**万元/次。 *、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止; *、竞价时间:****年*月**日**:**开始。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查看标的联系电话:****-*******、***********朱女士。、本次拍卖标的运输、清场、场地平整等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场地复绿、交通道路破损维修、沿线环境整治等事宜由竞得人负责,具体内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竞得人应安排机械设备及专业人员负责标的搬运、清场,并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搬运、清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及签订《资源处置合同》后依照九江市柴桑区新塘乡人民政府处置进度规划开始进行搬运、清场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运输及清场工作。 **、如工期内未完成场地平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进行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委托人其他财产。 **、拍卖成交后,标的除佣金外均不提供税票。请各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上述条款,谨慎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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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等)。 (*)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失信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等不得报名。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内容为:意向竞买人的资格材料及《标的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以上资料需密封,交由拍卖公司,由拍卖公司送至委托人,资格审核由委托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竞买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按期到账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并如期参与竞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由委托人给予统一回复。回复时间为报名截止前。 *、竞买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查); (*)竞买人审核登记表、竞买承诺函。 *、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样本)。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因竞买人私自伪造、变造及竞买资质有效期过期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竞买人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连带责任(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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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别提醒 *、平整区位于九江鑫山水泥有限公司明家湾矿山周边,现有的道路由九江鑫山水泥有限公司建设,竞得人需另行建设通道或协商解决。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文件中所涉及的有关标的概况等及其它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如资源处置面积与自然资源部门实测面积有出入的,以自然资源部门的数据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认真阅读出让处置权相关资料,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对出让建设项目资源储量及建设项目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地表附属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资源处置权人,视为对本次出让的处置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不得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委托人、拍卖公司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本次拍卖的仅为处置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须依法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取得土地、林地等使用手续。采矿设施用地、加工场地、水、电、道路、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办理。若上述原因导致开展资源处置的,委托人、拍卖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竞得人依法取得处置权后应与委托人及时签订《资源处置合同》,因政府管理因素,及各类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处置权难以继续进行,按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如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和政府双方协商解决。因竞得人原因,在处置过程中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等原因,造成资源处置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的,竞得人缴纳的处置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契税、拍卖佣金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税费、计价标准缴纳。 *、竞得人在处置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行法定义务,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竞得人在资源处置期间,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竞得人在资源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资源处置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对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竞得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并严格按照生态修复理要求,边利用边治理,已利用区块生态修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下一区块利用。 *、竞得人应加强与开发项目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处置工作不会影响项目施工正常进展,否则将以严肃处理直至终止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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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朱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赖先生***-***-****(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