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江北街道****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景财农〔****〕***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江北街道曼外村委会半坡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万元,其中:****年中央农村综合性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万元,村集体经济投入**万元,村民以劳代赈投入*万元。
三、主要建设内容:*.挡墙工程:新建重力式毛石挡土墙一堵,***立方米。长度**米,高*.*米,均厚*.*米;*.陀螺场工程:新建陀螺场一处,长**米,宽**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铺**厘米厚C** 混凝土地板;砖砌围墙**米,*米高;安装涂塑丝防护网 ***平方米(高*.*米,长**米),镀锌钢管加固;砖砌三面光排水沟 **米(*.*X*.*米),排水沟面安装成品篦子,规格*.*X*.*米;陀螺场加盖雨棚,长**米,宽**米,钢架结构,屋面采用青灰色彩石瓦(含水电、消防)。
四、建设地点:江北街道曼外村委会半坡寨村小组。
五、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
六、项目主管单位:景洪市财政局。
七、项目实施单位:景洪市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八、项目预期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传统节日及地方特色节日活动举办提供场所,增强节日氛围,加深村民对自身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为村民日常体育活动提供了场所,通过文体活动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帮助村民维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加强了村民间的沟通联系,增强村寨凝聚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项目建成后,半坡寨村小组全村**户***人受益。
以上项目内容公示**天,****年*月*日至*月**日。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公告单位:景洪市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
江北街道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景洪市景亮路**号怡景湾小区商铺*楼 ********@***.com
景洪市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