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ZB-2024-470霍山县2024年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太平畈乡农灌水利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六安市
发布时间:2024-12-28
项目编号:HPZB-2024-470
中标金额:58.16万元
联系方式
056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564********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编号:HPZB-****-***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年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太平畈乡农灌水利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号二楼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霍山县****年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太平畈乡农灌水利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堰坝两处,渠道***米等,总造价约**.**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彭珊珊

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址:霍山县太平畈乡街道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衡山镇衡山南路**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话:****-*******

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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