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QTCG-****-***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包*: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德州红高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
成交金额:单价之和:*****.**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税务题材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文学作品、MV、动漫、视频短片、以及税收普法、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等宣传产品的制作。 服务要求:具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采购人制作要求,具备策划、拍摄、设计、编辑、撰稿、配乐、直播等专业人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利亭(采购人代表)、吴秀芹、高占岳
标包*:
供应商 |
评委* |
评委* |
评委* |
长城梅地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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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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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本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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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六、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元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单位:无
九、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未中标原因 |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 |
长城梅地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较低 |
山东本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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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乾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地 址:聊城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室(剧院路口东**米路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龙军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