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分公司)于****年*月**日承建的金峰开发区闽西南协作区配套工程-金上路(金安路至漳龙高速引路)道路工程和金宝路(现状金宝路至金上路)道路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年*月*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和工资专用账户撤销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分公司)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于****年*月**日前向芗城区人社局窗口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邮箱:***********@***.com地址:漳州市新浦路**号一楼。
特此公示!
漳州市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