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预算由灌阳县财政局委托,经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增值税******.**元,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增值税******.**元,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招标人:灌阳县宏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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