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服务釆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成都晓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黎田东旭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瑞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鸿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谷京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一:崇州市羊马镇福田村*组;包二:成都市青羊区贝森路**号附**号;包三: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新城七号花园*号楼*-*号;包四: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大道二段***号;包五: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清江镇新水碾村*组;包六: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号*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东部新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成都东部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采购大宗食品原料。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人与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文化旅游体育局签订中标配送承诺书(格式由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文化旅游体育局拟定),被服务单位分别与配送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雷珍,孙可明,曾光,吴建华 ,王谨,陈维超,杨立成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由各包中标人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包一:******.**元;包二:******.**元;包三:******.**元;包四:******.**元;包五:******.**元;包六:******.**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备案号:(****)****。*、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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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文化旅游体育局 |
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号剑恒发展中心*栋*楼***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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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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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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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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