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省 | 铜陵市 | 铜官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月09日
项目编号:TLCG2024SF126
中标金额:58万元
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562********
联系人:未*
单位: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
0562********
联系人:未*
单位: 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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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CG****SF***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号*幢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品牌:速度科技 规格型号:无 单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之前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采购文件等相关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光明、华自林、戴小琼、刘晓山、陈连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

招远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成果汇总服务采购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制图和报告编制项目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周村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汇总采购

淄博市周村区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择品库建设服务项目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清江浦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杜与数据分析、制图建库、成果编撰服务采购项目

准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项目(试点)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海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试点)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

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优化和外业调查采样服务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购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样点校核与外业调查采样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年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样点校核与外业调查采样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外业调查与采样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速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西路***号东宸酒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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