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天峨县天福山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用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场拟遴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该项目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天峨县天福山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管理用房项目总占地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内容为土建施工。
(四)项目概算:***.**万元
(五)资金来源: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赞助***万元。
(六)服务周期:***日历天。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对天峨县天福山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用房建设项目及时实施招标。审定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招标代理合同和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必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七)完成过工程建设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业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业绩佐证材料、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工程招标代理类诚信库页面截图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天峨县六排镇云林路***号(天峨县林朵林场办公室)。
(三)联系人:韦先生,联系方式:****-*******,手机号:***********
六、项目情况咨询:天峨县林朵林场多种经营科,联系人:韦先生,联系方式:****-*******,手机号:***********
七、选取方式
由天峨县林朵林场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天峨县天福山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商。
天峨县林朵林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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