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广元市 | 旺苍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1-26
项目编号:N5108212023000105
招标单位:旺苍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839********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839********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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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旺苍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旺苍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名单 宋晓华,段泽毅,江海军
总中标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万达中心**楼****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政采贷”补充事项
附件* 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附件* 【**.**】评审资料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旺苍县明鑫学校后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嘉川镇红旗三四社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旺苍县明鑫学校后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 旺苍县看守所食堂主要为看守所、拘留所在押(拘)人员及工作人员提供伙食,每天约***人就餐。 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食材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将不合格的食材、食品就地销毁,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配送。若食用供应商配送的食材、食品出现食物中毒现象,由供应商负担经济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年。配送服务质量好且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卸货检查:验收人员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查验。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采购人将不定时查验冷链车的温度。冷冻食品无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食材索票查验:按索票-验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人员留存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验收人员应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对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异常的情况,应如实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供应商送货人员双方确认签字,留存单据。(*)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①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 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同类产品全部退货。若发现腐败变质食材,依据合同及相关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②采购人在加工食材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加工食材现场确认,依据合同及相关管理办法处理。(*)验收记录。供应商每次配送食材需附食材清单表一式三份,内容 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确认签字等事项,作为结算的凭证。*.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必须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出现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感染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每年度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表*),考核分数在 **%(含 **%)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分数度低于 **% 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不再续签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晓华段泽毅江海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采购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旺苍县财政局

*.监督联系电话:****-*******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下浮比例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旺苍县公安局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万达中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评审资料.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政采贷”补充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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