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惠安新材料产业园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惠安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道路工程(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下: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疑问*:石方开挖方式均采用液压锤破碎方式,实际不同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复:土方开挖均已根据设计图纸及地质勘察报告计算,且现场多次复勘。工程量确认无误,与闽建【****】*号文不冲突。投标人应自行结合图纸及地质勘察报告综合考虑报价。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统一顺延至:****年**月**日**时**分**秒。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秒。
注:本答疑(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更正通知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