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一住院部科室整体修缮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NCG-FM-*******.*B*
项目名称:第一住院部科室整体修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第一住院部科室整体修缮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房屋修缮 | 第一住院部科室整体修缮工程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第一住院部科室整体修缮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