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福路(保宁路-派福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08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199001001
开标时间:2024-11-01
项目名称:合福路
联系方式
077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合福路(保宁路-派福路)

项目招标编号

E**********************

招标人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结构类型:其他类型。

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m,设计速度**km/h,路线设计总长度****m,设计桩号范围:K*+***K*+***,扣除合福路-顺福路交叉口范围,路线实施长度****.***m。道路呈东西走向,路线起点K*+***顺接现状合福路-保宁路交叉口东侧,沿线分别与顺福路(城市次干路,扣除路口)、规划竖向支路一及规划竖向支路二相交,路线终点K*+***止于规划合福路-派福路交叉口西侧(派福路为城市主干路,扣除路口)。

开标时间

**********时**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预中标人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及以上

项目经理

姜敏(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林科荣(身份证号:******************

容兰(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施工;

*.北海银滩四号路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防城港市白沙湾大道(环岛东路支线)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控股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及以上

项目经理

刘衡超(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周常梅(身份证号:******************

何先(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隆安县文塔路、蝶城路改造工程(蝶城路);

*.金村路(银顶路至那浪路)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及以上

项目经理

刘荣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蔡昆冈(身份证号:******************

袁朝阳(身份证号:*****************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泉东大道(杏秀路-海玉路)、海城大道(张纬四路-张纬六路、泉东大道-海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惠安县城区市政道路沥青化及公园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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