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市片区
建设单位: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现有纳米氧化锌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主产品及规模不变,仍为年产纳米氧化锌****吨。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市片区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万家丽中路三段**号喜盈门商业广场*.*.*栋****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