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号)提出的“推进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依法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推进PM*.*和臭氧协同控制,更加注重PM*.*治理。”我县拟开展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包括臭氧污染防治监测服务、颗粒物污染防治监测服务、精细化污染排查服务、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控咨询服务等内容,通过本项目实施能够实现污染态势的实时感知,配合现场巡查人员,精准锁定污染源,同时利用大气模型模拟分析手段,评估重点区域周边重点源对重点区域监测数据的影响,实施合理的减排措施,降低对重点区域点数据的影响。通过综合利用监测设备、数据模拟分析手段、现场排查等,为我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和技术指导。 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