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媒体转播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JXM-******-XJ**。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金熊猫新媒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世纪城路**号。
供应商(乙方):北京环达汽车装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忠路**号。
四、合同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新媒体转播车一辆。
五、合同金额:*******.**元。
六、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七、合同公告时间:****年**月**日。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守约方可以通知违约方立即改正,若违约方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若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供货部分货值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供货货值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质保期内未在约定期限内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维修或换退,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每延误一次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如迟延超过两次的或乙方拒绝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依照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在期限内更正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合同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
(*)乙方交付的货物使用后经退换、退货后质量仍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的包装及运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由此造成货物受损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转让、分包或转包的;
(*)乙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泄露甲方秘密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
(*)拖欠乙方员工工资或第三人费用,致使甲方被追责的;
(*)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损坏甲方任何设施的,拒绝赔偿的。
其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
*.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除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外,违约方承诺承担由于该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检测费、提存费等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