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年邓襄镇坑韩村、任庄村 、圪垱张村、皇东村、王庄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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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漯开采磋商采购-****-** | ||||||||||||||||||||||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年邓襄镇坑韩村、任庄村 、圪垱张村、皇东村、王庄村基础设施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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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概况标段划分: 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年邓襄镇坑韩村、任庄村 、圪垱张村、皇东村、王庄村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本标段对邓襄镇坑韩村道路及排水进行施工部分道路进行拆除施工,渣土外运。 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年邓襄镇坑韩村、任庄村 、圪垱张村、皇东村、王庄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本标段对邓襄镇任庄村、圪垱张村道路及排水进行施工,皇东村、王庄村排水进行施工。部分道路进行拆除施工,渣土外运。 (*)采购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年 ** 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 指 **** 年 ** 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 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电 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供应商代表需要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民之家五楼)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最后报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 ”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 ://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 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 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 ”专区的相关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 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根据依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指导意见》 (豫招办[****]***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誉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建业西城智慧港 | ||||||||||||||||||||||
联系人:方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