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房隆晟(宿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鹰商场南屏广告投放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提升中房隆晟(宿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拟采购来往人流较大,宣传面较广的商场大屏投放广告进行宣传推广。预计投放*个月。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鹰商场为宿迁城区较为高端的商场,客户群体与本项目匹配度较高,且南屏面对城区主干道西湖路,人流量较大,宣传效果较好。宿迁市吉祥广告装潢有限公司为金鹰商场南屏的独家资源单位。 综上,经过专家讨论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宿迁市吉祥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沙江路***号,广博丽景湾**号楼**号商铺至**号商铺
三、公示期限
****年 * 月 ** 日 至****年 * 月 **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何江伟 宿迁市航道处
专家二:蒋永乾 宿迁市住建局
专家三:刘洋 宿迁市监理中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 月 日**:**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党群工作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地址:隆城丹郡二期南门东侧商铺
联系人:葛盼华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城北门门面房(芸诺阁东侧)*楼代理部
联系人:顾娟
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