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石浦镇区块及周边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四期)-鹤浦镇小型企业园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
交易登记号 |
**GC***** |
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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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庆丰建设有限公司 : 你方于 **** 年 * 月 ** 日递交的该项目 象山县石浦镇区块及周边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四期)-鹤浦镇小型企业园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 位于鹤浦镇 建设规模: 安装钢管DN***-DN***钢管长**米、De**-***PE管长****米。(不包括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 中标范围: 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范围内的安装钢管,路面破除修复等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包括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 中标价(费率): *******元(下浮*.**%) 大写: 贰佰贰拾万零贰仟叁佰捌拾壹元整 工 期: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邬春春 (资质等级: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浙****************) 技术负责人:杨光旭 (执业资格:助理工程师 C*****************) 质检员:欧阳军 (执业资格:市政工程质量员 *******************) 施工员:卢炫洁 (执业资格:市政工程施工员 *******************) 安全员:张萍萍 (执业资格:浙建安C*(****)*******)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 天内到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 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