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澄清与修改公告
变更公告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01月28日
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台江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如施工图纸、概算编制等)及相关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负责为设计漏项、增项、补充单价而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及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修改为:*.*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科创楼,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以及配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包括南市大坝教育地块的方案设计)。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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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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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如施工图纸、概算编制等)及相关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负责为设计漏项、增项、补充单价而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及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提示: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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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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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踏勘,踏勘地点:台江县民族中学
(注:依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以坐标图示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方便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组织标前会,不得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
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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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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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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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科创楼,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以及配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包括南市大坝教育地块的方案设计)。
[提示: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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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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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踏勘,踏勘地点:台江县南市大坝
(注:依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以坐标图示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方便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组织标前会,不得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
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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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
台江县文体旅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