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G***线晋江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修复工程
补遗书(第一号)
各投标人: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晋江分中心的G***、G***、G***线晋江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修复工程(招标编号:晋交施招***********),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该项目资质要求为二类乙级资质,或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但是目前已经有很多单位原有二类乙或者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到期。换发新证后,名称不是叫二类乙或者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而是称为路基路面甲级或者其他。为了不排除潜在投标人,该项目应该也要认可新换发的养护资质证件。
回答:本项目为二级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修复,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旧资质名称),或依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补遗书无需确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将有编号的补遗书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晋江分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闽晋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