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委托,福建恒达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山区部分资产租赁,选定承租人。
一、招租标的: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租赁期限: 标的(*-**):贰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提出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 价为中标价。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标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元); 标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 福建恒达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111301011300709272 保证金,末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六、实地勘察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招标人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达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附件: 招租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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