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实验中学副食品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实验中学副食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实验中学副食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葫芦岛市实验中学副食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葫芦岛市实验中学副食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邮箱发送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年(估算),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年
二、采购内容:共采购*类副食品,分别为蔬菜水果类、肉蛋类、水产类、干调类、食用油、杂粮(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单位,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声明函;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将标书款(***元,售后不退)汇至指定账户的成功截图回执本邮箱,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邮 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