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SZC-******-JSQZ-G****-**** | 项目名称 | 宿豫城区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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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 所属地区 | 宿豫区 | |
代理机构 | 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朝 |
采购人 |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朝 | 项目联系电话 | ****-******** |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就宿豫城区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豫城区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万元) |
* |
宿豫城区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 |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今第 *** 号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主城区范围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场所进行垃圾集中清运,此次垃圾清运采购服务范围包括东至杨舍路、北至二于渠,南至南京路、西至京杭运河。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 |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万元) |
(二)提交证明资料:
*.
*.
*.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湘江路**号
项目联系人:周硕勇
联系方式:****-********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