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克其克苏布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克其克苏布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苏布台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克其克苏布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苏布台乡
*.工程规模:道路硬化*.**万平方米,新建***盏公共照明设施,村庄整体面貌提升****平方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平方米。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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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克其克苏布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 |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及岩土勘察(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
总工期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以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投标截止时间仍处于“未解锁”状态,则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设计单位需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含)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其它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宁市中原国际B座四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苏布台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尼勒克县
联系人:翁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九融国际大厦A幢*层***号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