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海隆码头提升改造项目码头加固修复、水电配套等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隆码头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登记信息单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码头加固修复、水电配套等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号 ;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海隆码头提升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码头加固修复、水电配套等 ;
*.*.*合同估算价: ********.**元;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
*.*招标范围: 南通市海门区海隆码头提升改造项目码头加固修复、水电配套等工程,包括含码头加固修复、码头供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给水系统、消防系统、排水系统以及原有码头水电设施的拆除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本项目处于受潮汐影响河段,水位变动较大,对相关施工经验要求较高,投标单位自 ****年*月*日以来需具有沿海码头的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码头施工(新建、加固或改造)业绩或在长江江阴及下游河段码头的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码头施工(新建、加固或改造)业绩。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的金额为准。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的情形。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 :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逾期送达 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 特别提醒: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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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江海商务大厦 |
地 址 |
海门区光华大厦 A座***室 |
联系人 |
包先生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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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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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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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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