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以北(花莲路)地块项目拆除工程(一标段)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 绿园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0-22
项目编号:JLBW-2020-048-1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8
开标时间:2020-11-18
项目名称:快速路以北(花莲路)地块项目拆除工程(一标段)
联系方式
1804*******
联系人:未*
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
0431*********
联系人:未*
单位: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快速路以北(花莲路)地块项目拆除工程(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W-****-***-*

项目名称:快速路以北(花莲路)地块项目拆除工程(一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万元,残值估算价为**.****万元(残值不列入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一标段:快速路以北(花莲路)地块项目拆除工程一标段地上物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需执行财库【****】***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同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办【****】**号文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近半年连续三月个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手续提供证明材料现场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售价:***元/份,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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