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A3308020004010010010000]

澄清/答疑公告 浙江省 | 衢州市 | 柯城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27
项目编号:A3308020004010010010000
项目名称: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395*******
联系人:潘**
招标人
1386*******
联系人:来*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碧云路**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号****室
联系人:潘亚男
联系人:来源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石梁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石梁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设计澄清公告(二)

 

  1.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设计时间:**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认(或审批)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具备送审条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备送审条件】,与投标函中的设计时间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项规定: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时间以招标公告中的设计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写设计时间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填写。

  2. 其他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中心卫生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行政监督机构: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信息来源: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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