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朗润固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昌吉州玛纳斯县朗润固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废弃沙坑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