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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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岷江道(天水路一独流减河南路)道路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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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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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岷江道(天水路一独流减河南路)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为***.*米,建设道路全长为***.*米,道路红线宽度为**米,同步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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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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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岷江道(天水路一独流减河南路)道路工程,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米,建设道路全长为***.*米,道路红线宽度为**米,同步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 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过程监理 。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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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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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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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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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总监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应为市政工程专业。;(*)驻现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应为市政工程专业。;(*)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应为市政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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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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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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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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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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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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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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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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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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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号,备注: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 款规定的,可直接通过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并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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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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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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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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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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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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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志成(印鉴)
办公地址: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路东侧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蕾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能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广海道**号增三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能武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蕾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路东侧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