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JING-C****-****
项目名称:日照分析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暂定需委托完成不少于*个建设项目的日照报告复核工作(建筑面积不小于**万?O),实际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按实结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O,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更好的完成规划服务工作,特在项目建设工程阶段(建筑类)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第三方服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采用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对日照分析的结果和结论进行实质性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书,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截止时间:****年**月*日**:**:**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号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时间:****年**月*日**:**:**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号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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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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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
联系方式:徐科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号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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