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潮田乡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招标编号:E*******************)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布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经灵川县财政局委托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材料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
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号文件要求,以审定总造价********.**元作为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即********.**元***%= *******.**元,人民币大写为:玖佰陆拾叁万捌仟叁佰玖拾玖元肆角叁分)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不得高于 *******.**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招标人:灵川县潮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