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永土拍告字[****]**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后姚畈以南、人民小学(三马校区)以西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其它 |
****-** |
后姚畈以南、人民小学(三马校区)以西A地块 |
****.**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年 |
****(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 |
**** |
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后姚畈以南、人民小学(三马校区)以西A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等附件。
*、该地块的平面布置、立面形式、建筑单体、地坪标高、建筑高度、围墙位置等参照《永康市解放街(北段)旧城改造丽州北路、***国道街区后姚畈地块拆迁安置住宅设计方案》。
*、用地范围内应保持开放状态,不得单独建设围墙,营造通透、共享的空间环境,确保内外空间的连续性和视觉的开放性。地块东侧与南侧不得建设围墙,地块北侧、西侧沿路围墙应由小区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不得建设别墅,私家庄园。
*、地块开发建设应以幢为单位统一设计、报批、施工,以确保各单元空间的合理性和使用功能的完整性;建筑只允许垂直分割(分割单元最小基底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地块内地下部分(±*以下)矿产资源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相关费用按市场评估价确定,受让人需在建筑设计方案明确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矿产资源勘查评估并按评估价值缴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受让人完成费用缴纳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块内矿产资源若需在本市域范围内进行加工,须运送至本市有合法的砂石生产经营资格和场地的企业进行加工。
*、地块经济技术、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永康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人各方均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时,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如实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材料,并经房地产开发资质前置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本地块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人自行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竞买报价。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本次竞买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出让的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八、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九、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号主楼*楼****室)。
联系人:方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