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韶山乡中心幼儿园(全城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湖南省 | 湘潭市 | 韶山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27
项目名称:韶山市韶山乡中心幼儿园(全城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韶山乡中心幼儿园(全城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XYTC-韶****-**-**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变更内容:
原附页*详细评审表(含价格、商务、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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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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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分,最高*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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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获得省级安全认证的计*分;供应商获得市级安全认证的计*分;无安全认证不计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以证书或文件注明的有效期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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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具有****年以来原建设单位对供应商优质服务、工程质量、诚信履约等情况反馈的盖章证明材料,提供*个及以上反馈意见得*分。(不限工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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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计*.*分,满分**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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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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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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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全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分,每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如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交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不予计分
*、不良行为记录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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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
情况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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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并方便检索,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印刷清晰,无与磋商要求无关的资料,无缺漏项(倒页),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计*分,有不符合的每处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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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内容不变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韶山市韶山乡学校
地 址:韶山市韶山乡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敏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号水岸天际*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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