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 该项目用于采购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范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位于合肥市包河大道 *** 号包河政务新区内,滨湖法庭位于滨湖创业大厦第一层、第二层。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秩序维护、零星维修、保洁、会务服务、绿化养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招标文件。 | ***.** | ****年**月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