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幼儿园教学楼维修、阳光棚新建、配电房维修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幼儿园教学楼维修、阳光棚新建、配电房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
项目名称:林芝市幼儿园教学楼维修、阳光棚新建、配电房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教学楼维修、阳光棚新建、配电房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地点: 林芝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到项目验收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照(财库【****】***号)、(财库【****】**号)、(财办库【****】***号)及藏财采办【****】***号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或****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承诺函(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承诺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