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宛城区中心城区25米以下道路日常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南阳市 | 宛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10-24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4-34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宛城区中心城区25米以下道路日常维护项目
联系方式
0377*********
联系人:吴**
招标人
1661*******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宛城区中心城区**米以下道路日常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 宛城区中心城区**米以下道路日常维护 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董庄自然村*号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冯源(磋商小组组长)、徐新林(业主评委)、邵丹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 每年中标价为******元,代理服务费为*****.**元。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北路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鸭电社区居委会粮食局家属院方园小区*幢*单元***室
联系人:刘桂金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桂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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